《黑龙江史志》杂志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历史学类学术期刊。本刊创刊于1985年,现为月刊。作为综合性史学刊物,本刊致力于反映国内外史学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研究动态,注重发表兼具全国影响力和地方特色的学术文章,力求在保持较高学术质量的同时,突出鲜明的办刊特色,涵盖中外诸多历史研究领域。
一、征稿范围
本刊主要征集史学理论、史学评论、世界史、国别史、区域史、专门史、断代史等领域的学术论文。重点栏目包括理论新探、史学专题、龙江历史、史海纵横、读史札记、学术园地、百家争鸣等。
二、征稿要求
1.稿件格式与提交
- 来稿请使用电子文本(Word格式),通过本刊唯一官方投稿邮箱提交。
- 全文字符数(包括图、表、脚注、中文摘要、关键词等)以7500-10000字为宜,优秀稿件可适当放宽字数限制。
- 若稿件属基金资助项目成果,请注明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文末请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工作单位、学历、研究方向,以及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或其他联系方式。
2.稿件内容要求
- 稿件应观点明确、史料真实、数据准确、文字精练,严禁抄袭,请勿一稿多投。
- 稿件需附中文摘要(200~300字)和关键词(3~5个)。
- 引文须准确无误,并注明出处。参考文献以脚注形式标注于页脚,内容包括作者姓名、出版年份、书名/文章标题、出版社(书籍)或期刊名称(文章)、卷期、页码等。
3.插图与表格要求
- 文章插图及表格数量应严格控制。
- 地图的使用与绘制须符合国家测绘管理部门的规定。引用地图需注明原图详细资料来源,改绘地图需注明底图详细资料来源及审图号。
- 图片或地图需提供分辨率在300dpi以上的高清版本。
4.其他事项
- 作者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请勿一稿多投。若投稿一个月内未收到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
- 本刊有权对录用稿件进行适当删改,并保留已发表论文的电子版使用权。